现在随着教育的普及,农村也越来越重视教育。现如今的农村小孩,必定都是经过九年义务教育的,农村大部分家庭也都是越来越重视教育,因而,从农村走出来的大学生也越来越多。但是,农村传统观念根深蒂固,依旧有人不重视教育,对于孩子念书一事持怀疑态度。以至于不少农村人会觉得那些农村走出去的大学生,书读的越多也就越自私,甚至瞧不起农村走出去的大学生。在他们看来读书把人读坏了,还不如早点辍学打工,贴补家用。
这一现状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农村更看重的是“情”,而当代社会更加看重的“法”,这两种标准是截然不同的。实际上,在中国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杆秤,一边是情,另一边是法,而在农村更加倾向于情。对于读书人来说,懂得更多,更看重的是法。只要是读书人眼中的法触及了农村人奉守的情,读书人就会被归结于不讲情理,自私自利。
在农村,人际关系大多由人情来维持。邻里乡亲之间多是互通有无,大家互相帮助。一旦哪家有什么事,无论是红白事,还是有困难,邻居们都得参合上一脚,这就是人情。有了人情自然也要还人情,只能多不能少。稳定的人情关系,是维护农村省会体系的关键,也是能够让农村团结一心的关键,正是由于人情关系,农村才能形成现如今的结构网络。
而对于过埃及来说,维护社会稳定需要法律。国家有自己的一套标准来使得社会运转更加和谐。但是在农村,人情大于法律,人情才是真正的行事标准。在农村,没有人情关系你将寸步难行。那些不是十分重大的事件,大部分解决方法都是人情,法律则是次要的。农村的一些纠纷,即使违反了法律,人们第一个想到的不是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而是通过人情来缓和纠纷,在农村没有什么矛盾是送点礼不能解决的。而通过送礼解决还能维持正常的人际关系,法律只会让两家势同水火,人情在农村来的更加行之有效。
而越来越多的农村孩子读书识字,树立正确的三观,建立起了良好的道德基础。这些知书达理的人们更加懂法,更加懂得规则重要性,他们的处事方式更加偏向于法律,更加看重的是规矩,对于人情则放在次要位置。遇到事情,凡事以法为先,以法为准,这在农村人看来就是自私。读书人认为是正确的,有人犯了错,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惩治违法犯错之人,在农村人看来就是无情。
通过良好的教育,让这些读书人有了更高的思想高度,但是也让他们与农村产生了隔阂。这些读书人在农村格格不入,法与情的不均等使得读书人与农村之间形成了难以逾越的鸿沟。农村许多依据情理行事,在读书人眼中仅仅只是陋习,但是这些读书人的表现在农村人眼中则是不讲人情。
这些从农村走出来的读书人,无疑是中国教育的杰作。但是他们确实农村人严重不讲人情的代名词。读书越多就越懂法,就越远离农村,就越被部分农村人看不起。法与情是两种不同的标准,法与情兼顾是自古以来难以两全的问题,并不能单单以善恶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