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7月17日上午,张扣扣因“报复杀人”被依法执行死刑。年7月19日早晨5点(美国中部时间7月18日下午4点),谋杀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的凶手克里斯滕森被判处终身监禁且永不得保释。
两个不相干的案件,因为时间的重合连在了一起。两种审判,两种结果,两种舆论场。一个是为母报仇,一个是滥杀无辜。一个是死刑执行,一个是“终身监禁”。
显然,美国伊利诺伊州中区联邦法院的判决,难平我们心中的愤怒。一个鲜活的生命遭到杀害,仅仅用“终身监禁且永不得保释”怎能彰显社会的公平正义,怎能体现对法律的敬畏和对个体生命的尊重。而张扣扣因为给母亲报仇被执行死刑,他的死引发的社会反响,不是一般杀人犯被处死后的大快人心,惋惜者有之,同情者有之,追问者有之。一个独特的生命走完了独特的生命历程,如果没有母亲被害时刻骨铭心的记忆,张扣扣的人生可能是另一番样子。张扣扣虽“罪大”但不“恶极”,他杀掉了与母亲之死相关的三个人,埋藏心底二十多年的复仇的种子,终于开出了与当年掠夺母亲生命一样的“罪恶”的花朵。
电视剧《宰相刘罗锅》主题曲中有这样一句歌词“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就是咱老百姓。”老百姓有着“最雪亮”的眼睛,有着最大众、最接近事实的评判。关于张扣扣之死引发的社会讨论,涉及天道、法理、人情三个层面。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看似简单的因果呼应,在中外历史上却有无数种变数,干扰因素很多,如权利、财物、人情世故等等。无论多少干扰,唯一不变的是“民心”。“民心”是“秤砣”,是终极坐标与准则,只有“民心”才能称量出审判结果的斤斤两两。
法官断案必须以法律为依据,法律看似是刚性的,但审判也有圆融的一面。笔者曾做过与法院相关的节目,围绕“法槌”查阅了很多资料。这个法庭中常见的物件,想必大家都不陌生,但知道它背后寓意的人却少之又少。法槌并不单指法官手中握着的槌子,它是由两部分组成的。
中外的法槌形制基本一致,上部的槌子是圆形,下方的底座是方形。寓意是方圆结合,既要有法律的原则性又要体现审判的灵活性。这个法槌的“圆”,就应该包含“民心”这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今天,《锐解汉字》就解解这个“法”字。
许慎《说文解字》释为:“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法,今文省。”翻译成白话就是,法即刑,应该平之如水,从水;廌,用来触碰有疑点的人的,令其离去,从去。简化后的法,是今文的省略。
法的本意是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如:~办。~典。~官。~规。~律。~令。~定。~场。~理。~纪。~盲。~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制。~治。犯~。守~。合~。宪~(国家的根本大法)。政~。奉公守~。逍遥~外。在此基础上,法又引申出以下意思:
1.处理事物的手段:办~。设~。手~。写~。2.仿效:效~。3.标准,规范,可仿效的:~式。~帖。4.佛家的道理:佛~。~号。~轮。~像。~门。5.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师。~器。~事。习近平同志说,道德是心中的法律,法律是成文的道德。这个比喻既形象,又蕴含着丰富的哲理。从另一个角度解读了我国“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两大治国方略。道德是心中的法律,法律是成文的道德。讲道德,守法纪,社会方能和谐。
张扣扣连杀三人,比之其母一人之死,其性质是不同的,一是为复仇而剥夺仇人的生命,一个是因口角而剥夺乡邻的生命。其结果与造成的社会危害是不同的。张扣扣因此而失去了生命,失去了所有追求美好未来的机会。而被杀的父子三人,因为当年的恶行,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历史当然没有假如,但假如当年的审判能够让张扣扣一家获得接近预期的心理安慰;假如王家对造成的恶果表现出足够的忏悔,做出相应的善举;假如乡邻、社会相关部门能够给予张扣扣一家相应的关怀与照顾,给他一些不复仇的理由,结果会是怎样的呢?
斯人已逝,再去讨论判决结果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但张扣扣案必将为中国的司法进程留下一个代表性案例,同时该案引发的社会讨论,也会为构建新时代和谐的邻里关系提供一些启示,只是这样的启示或者警示代价过于惨痛。
笔者极其反感无限拔高道德力量的“以德报怨”,也不赞成“冤冤相报”的简单轮回,倒是呼吁全社会从该案中汲取血的教训,提升自我约束的精神自觉、行为自觉。弘扬社会美德,守住法律、法规的底线。切勿倚强凌弱,切勿恃强欺弱,多做与人为善的好事,少做损人利己的坏事。否则,埋下了恶的种子,早晚会得到恶的果实。
(锐视角)
本文内容由壹点号作者发布,不代表齐鲁壹点立场。
齐鲁壹点客户端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