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朝权衡器多有不同,但完善度量衡制度是关

权衡器是专门用来称重的器物,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春秋战国时期,权衡器已经伴随着人们日常生活的需要而产生了,秦统一全国度量衡,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度量衡制度,结束了之前相对混乱的局面。

汉代基本沿用秦制,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度量衡制度由于政权不断更迭经历了一段相对混乱时期,直至隋代,度量衡再次统一,唐至明清时期,度量衡制度更加完善。权衡制度作为度量衡制度中的一部分,发展至宋元时期已经相对成熟。

一、宋元时期权衡器的类型

(一)宋代权衡器的类型

从目前考古出土的宋权材料看,A型权数量较多。Aa型“江东路造”权呈鼓肩、束腰状,是宋元时期最为流行和常见的权的型态之一。这种型态的权,唐初就已经出现,中国历史博物馆藏有一件刻“武德元年新城官造库平”铭文的唐代铜权,其造型与“江东路造”权相同。“武德”是唐高祖李渊在位期间使用的第一个年号,“武德元年”即公元年,也是唐高祖李渊称帝建立唐朝的第一年。此型权同见于金代,在山东滕县黑龙江五常县和萝北县、河南省内黄县等地均有发现。

Ab型宋权的形状是根据出土权范的形状复原的,目前为止,还未发现这种形制的权的实物资料。A型宋权均有权钮,其使用方法可以参考宋代的解盐图。出现的杆秤为称量盐重的大型杆秤,秤杆上方有悬钮,钮中可系物,悬挂于木架之上,杆下有秤钩,秤钩下方放置需要称重的物体,秤杆的另一端悬挂权,权和秤杆上的秤星搭配使用来进行读数。日常生活中用到的小型权可手提,使用方法与大型权相同。从“江东路造”权的尺寸和实际重量来看,其应是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小型秤砣。

此外,解盐图中出现的权,腹为圆体,呈上小下大的葫芦状,从目前的考古发现来看,宋代并未出土这种型态的权的实物,但中国历史博物馆藏有一件北齐时期的铁权,形制与之相似,该铁权为鼻钮,权腹呈葫芦形,平底,腹部刻有北齐年号“武平元年”,说明腹部呈葫芦状的权最早在北朝时期就已经出现,除此之外,其他历史时期目前尚未发现此型权的实物资料。

(二)辽金时期权衡器的类型

饶州故城位于西拉木伦河北岸,城址平面呈长方形,现仍保留有城墙、城门等遗迹,出土有瓦当、瓷器和铁器等遗物。年,城址附近的石庙出土一件石幢,刻“大安七年润八月十日”、“饶州安民县主薄兼□县尉太”等铭文。“大安”是辽道宗耶律洪基在位期间使用的年号,“大安七年”即公元年。

辽代饶州,下辖三县,即长乐县、临河县和安民县。辽太宗时期,饶州下辖的安民县,当地居民主要为渤海移民。《辽史·地理志》中记载辽代饶州:“本唐饶乐府地,贞观中置松漠府,太祖完葺故垒安民县,太宗以渤海诸邑所俘杂置,户一千。”辽代权衡器出土数量少,相关的文献记载较少。《契丹国志·卷二十一》中有“金器二百两”、“铜器一千斤”和“糯米五百石”等相关记载,使用的重量单位多为“两”、“斤”、“石”等。

由此可以看出,辽代与秦汉以来各朝代使用的重量单位应属于同一个系统,且从辽代饶州故城出土的铁权形制来看,此权为圆体腹,权身与宋代的“江东路造”权也较为相似,可能受到宋代的影响。

金代的权衡器共34件,权衡器可分秤杆、秤钩、秤盘和权四类,其中秤杆、秤钩秤盘出土于赛加古城。赛加古城、拉夫佐城等城址均位于俄罗斯滨海边疆区,年至年之间,此地区在东夏的统治范围之内。东夏是年金朝将领蒲鲜万奴叛金后建立的一个地方割据政权,年被元朝灭亡。其统治区域主要包括我国的东北地区、俄罗斯滨海边疆区及朝鲜北部等地,东夏国处于金末元初,国民均是金朝遗民,文化内涵基本继承金代。

金代的权衡器不但种类丰富,而且造型多样,特别是赛加古城出土的一批秤杆、秤钩和秤盘,为金代权衡器的研究增添了重要的实物资料。秤杆和秤钩有铜质和铁质两种,秤盘为铜质,砝码均为铜质,秤砣共15件,其中,10件为铁质,5件为铜质。与宋代相比,金代权衡器中铁质权衡器占了较大比重。

从目前的考古资料来看,金代的冶铁业非常发达,金代铁质权衡器数量较多可能与此有关。金代发现的冶铁遗址数量众多,共有五十余处。主要的冶铁遗址有黑龙江阿城县小岭地区的冶铁遗址群、黑龙江大庆市大同地区的康家围子冶铁遗址和陈二道眼冶铁遗址。

权衡器是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又必不可少的实用工具,发行统一的标准权衡器是维持经济市场正常运转的保证,统一的标准权衡器需要按照统一的方式来制作和发行,权衡器的类型是否统一与权衡器的制作和发行是否统一密切相关。宋代和金代的权种类多样,说明宋与金代权衡器的制作和使用情况较为复杂。元代铜权出土数量虽多,但材质、形制较为统一,说明元代在统一全国后,曾大规模、大范围地制作和发行了数量众多且形制统一的权衡器。

二、宋元时期权衡器的铭文研究

宋代的权衡器均为权,共16件,除四川省绵阳市出土的铁军权两侧铸阳文外,其余权衡器器身均阴刻汉字铭文,由于宋代权衡器种类和用途多样,形制差异大,器身所刻铭文字数和内容也存在较大差异,铭文字数在2至字之间,铭文字体以楷书为主,多成列刻写。目前,仅发现辽代的素面铁权1件,由于实物材料不足,无法了解辽代权衡器铸刻铭文的情况。

权衡器的单位量值是表示单位重量的一个标准值。历朝历代的单位量值都在不断发生变化,除了参考文献记载,还可以通过标准权衡器的自铭重量和实际重量的换算可以大概推算出各历史时期的单位量值。但使用这种方法得出的单位量值只是一个大概的数值,存在一定的误差,因为权衡器在制作过程中可能存在差异,长期使用也会有磨损的情况,再经过长时间的埋藏实际重量可能会发生变化。

如宋代的“熙宁铜权”自铭重量“壹佰斤”,实际重量为克,可以算出当时一斤的重量为克,“嘉祐铜则”自铭重量同样也是“壹佰斤”,但实际重量为克,得出当时一斤的重量为克,二者相差有15克。减小误差的方法主要是:首先,尽可能选择数量众多的标准权衡器,然后,参考同时代自铭重量的其他器物,如银铤和金铤等,最后,综合相关的文献记载,得到相对可靠的数值区间。

从古至今,历朝代权衡的单位量值在不断发生着变化。《中国科学技术史·度量衡卷》一书中详细整理了一张中国历代度量衡单位量值表。从表中可以看出,从秦代至隋唐时期,重量的单位量值始终呈增长的趋势,特别是北朝至隋代的增长趋势非常明显,唐代以后,历代的单位量值略呈下降趋势。

三、宋元时期权衡器的制作、发行、使用和校验

宋元时期权衡器的制作、发行、投入使用到校验是一个完整过程。从考古出土的实物资料来看,除金代出土5件杆秤、3件秤钩和1件秤盘外,宋元时期出土的权衡器实物资料均为权。下面将结合考古出土的实物材料、相关的历史文献记载和前文的研究成果,分宋、辽金和元三个时期对各时期权衡器的制作、发行、使用和校验四个阶段进行探讨。

宋代权衡器的制作情况可参考相关文献的记载,《宋史·律历一》中记载:“建隆元年八月,诏有司按前代旧式作新权衡,以颁天下,禁私造者。”因此,宋初制作的权衡器可能是在参考宋代以前朝代权衡器的基础上制作完成的,政府对标准权衡器的制作控制严格,标准权衡器由官方铸造,民间禁止私铸。考古出土的16件宋代权衡器的实物资料中,除“垣曲店下样”是由民间私自制作的权衡器外,其余应均为官府制作。

元代统一全国后,颁行统一的权衡制度。《元史·世祖一》中记载,中统二年八月即公元年,元世祖“颁斗斛权衡”,元代至元十三年五月即公元年,元世祖“定度量。”年,元代建国后,元世祖忽必烈曾两次下令统一全国度量衡,颁行统一的标准权衡器。《元典章》中记载了一条元世祖至元二十三年刑部的禁令即“禁私斛斗秤尺”,这条禁令为我们了解元代权衡器的制作流程和制作机构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资料。

禁令中提到:“今体知各路官司虽南承官降式样,终不曾制造完备。有行户人等,恣意私造使用,或出入斛斗秤度不同,以致物价低昂,深恐不便。”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原本权衡器的制作流程是:中央制定新的标准权衡器的样式后,会下发标准权衡器的官样到各地官府,各地官府再依样制作,官方校勘合格后,再发行使用。

但是,有的地方官府未能按时依样将标准权衡器制作完备,于是有人私自铸造和使用不合格的权衡器,操控物价,使得物价走低。为解决这一问题,中书省下发条令即“遍行各路,文字到限六十日,令各路总管府验所辖司县街市民间合用斛斗秤度,照依省部元降样制成造。委本路管民达鲁花赤长官较勘相同,印烙讫,发下各处,公私一体行用。”

从这句话可知,此年中书省向各行省下发了新的权衡器制作规程,要求在两个月内,各路总管府校验辖区内市场中正在使用的权衡器是否符合官方要求,各省依照官样,允许地方制作标准权衡器,制作完成后由各地达鲁花赤校验,刻花押后,发行各地使用。

结语:

我国古代的权衡器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产生、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宋元时期出土的权衡器是古代科学家和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为我们了解宋元时期的权衡制度及经济、政治状况提供了最为可靠和具体的实物材料。

权衡器是公平交易的保证,是进行农业生产、手工业生产、经济贸易等活动必不可少的实用工具,统一权衡器是维护国家经济市场秩序、政治稳定和国家发展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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