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新闻评论员尹武。
最近,喜欢点外卖的网友吐槽,不少商家都设立了外卖起送价,也有20元以下的,大多是点不到20元的单子不外送,还有的外送门槛提高到30元。
有网友说,只想喝一杯15元的奶茶,但不得不去加一份其他品种,凑足20元以上,才能享受到外卖服务。还有网友说,花十来块钱就够吃顿早餐,但商家不肯送。非得再加点东西,实际上也吃不了。
听到网友们吐槽,看到市场这种现象,作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专业机构——消保委坐不住了。江苏省消保委近日就站出来呼吁:停止被迫“凑单”,外卖平台和商家应该合理调整乃至取消起送价门槛。有消息称,某地店家因设置了外卖起送价,被相关部门责令整改,并受到相应处罚。消保委认为,店家设立起送价门槛,主要是损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再者也与反对食品浪费的要求相悖。
有人开玩笑称,消保委真像个操心的“大妈”,像关心孩子一样,处处担心消费者吃亏,事事维护消费者利益。如果说设立外卖起送价,妨碍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从而损害了消费者利益。那要问一下,如果取消外卖起送价,是不是又妨碍了经营者的定价权?从而损害了经营者利益。
没有买卖就没有市场,消费者与经营者都是市场上平等的主体。对于设立起送价,经营者也有自己的道理。有位经营者说,消费者点我家的外卖只要付0.1元的配送费,也就是一角钱。但实际上店家除了给外卖骑手配送费之外,还要给这个“饿”,那个“团”等平台抽成。这些钱都需要从消费者下单金额中扣取。如果不设立起送价,金额过小的订单,每送一单就注定亏钱,没有利润了,这个店也就没法开下去了。
设立外卖起送价,算是霸王条款吗?看市场交易是不是正常,第一要看消费者的购买是不是自由的。消费者可以有权购买这样的商品,也可以购买那样的商品;可以选择接受这种服务,也可以选择接受那种服务。比如,消费者可以选择叫外卖,也可以选择自己跑腿堂食。即使选择了叫外卖,也可以有多种方式的选择去完成下单。
第二要看经营者的销售是不是自由的。经营者可以选择以这种方式卖,也可以选择以那种方式卖;可以选择提供这种服务,也可以选择提供那种服务。作为经营者来讲,面对市场,面对竞争,它会掂量自己的经营方式和定价,如果影响了经营业绩,它自然会调整。
消费者、经营者选择都是自由的,那就是市场自由买卖行为。作为市场管理方,包括消保委,要管理的是,铲除市场上强买强卖,或垄断势力。要查处的是,市场中的欺诈、假冒伪劣等行为。对于公平选择的自由买卖,不要过多去干预,有时候干预多了反而会影响市场活力。
其实,生活中不乏“起步价现象”,很多消费都是有门槛的。多年前,媒体争论过酒店包间设立消费标准,当时有很多观点是站在消费者立场,指责经营者损害消费者利益。但站在经营者立场看,这其实是维持合理正常的运营成本。今天人们对酒店包间设立消费标准,没有太多争议了,也习惯性的接受了。消费者享受了包间服务,那就该为这种服务买单。同样,消费者享受了外卖快递服务。那也该为这种服务买单,只要不存在商家高度垄断、强制消费就行。
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真正能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是充分的市场竞争,是平等的自由买卖。假如说,用某种权力来强令取消外卖起送价,或者对设立起送价的商家严厉惩罚。这样的话,商家有可能选择干脆不提供外卖服务,或表面上服从,取消了外卖起步价,但把所卖品种价格都大幅提高。这实际上对有外卖服务需求的消费者来讲,反而会造成另一种伤害。所以,道理很简单,如果经营者挣不到合法合理的利润,消费者的利益也无法真正的得到保护。
总之,街头小商小店,薄利多销,艰难经营,维持着城市烟火气。我们要保护消费者,同样也要保护经营者,手心手背都是肉,要一碗水端平。无论得罪任何一方,让哪一方利益受损,长期来看,市场都没有办法健康的发展。
至于消保委还提出,设立外卖起送价与反对浪费相悖,这是另外一个层面的话题,相信人人心中有杆秤,会做出合理的判断和行为选择。
对外卖起送价,这种市场现象,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里留言。
校对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