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群婚制逐步过渡到一男一女专偶制,是人类文明的一大进步。婚姻是对于男女两性结合及相互关系作出的种种规定和限制,并跟随时代的发展而调整和变化。与现在婚姻自主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早的《婚姻法》出台之前,甚至于出台后一段较长的时期里,益阳境内梅山地区和洞庭湖区的婚俗,媒人是必须而重要的介质。
通过媒人从中说合,未婚男女共结秦晋之好,称为说媒或做媒。益阳民间又称媒人为介绍人,做媒亦称“做介绍”。封建礼制强调“男女授受不亲”,结婚要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以旧时节说“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亲”。
过去农村地区的媒人主要是中老年妇女,把说媒当作一种半职业性质的工作,她们往往擅长察颜观色,揣摩心理,能说会道,掌握语言技巧。媒人要熟悉婚嫁程序中的一切礼仪,对男女双方是否门当户对、个人条件是否般配也有较好的把握。在说媒之初,往往把男方和女方的优点和长处表达得淋漓尽致,使人心动;对于双方的缺陷或短处则用十分婉转的语言予以描述,令人觉得无足轻重。
媒婆从说媒当中收取双方家庭的谢物或报酬,往往对“职业”有着一种用心的追求,说合男女的数量及其成功率,可以宣示她们在这一古老行业中的地位。因此,“高明”的媒婆非常会做思想工作,也有不同寻常的方式方法。媒婆的看家本领是说和跑,善于发挥“跑断腿,说破嘴”的职业精神。男女双方有点小摩擦小矛盾,媒婆出马,会前前后后、仔仔细细刨根问底,然后对症不药,各有一套说辞,把青年男女说得心悦诚服,芥蒂全无。过去青年男女不能自主邀约相会,往往由媒人有意无意安排双方在某种偶然场合“邂逅”,相处小段时间,然后再向两人“投石问路”,安排下一步的程序。
益阳地区的媒俗以“梅山说媒”最有特色。梅山大致指今天的安化和新化,安化在益阳辖内,新化则属娄底。宋朝蔡煜、章惇开梅山后,移民渐蕃,原来的蛮族聚居地成为汉、苗、瑶、土等多民族杂居之地,土著文化和中原文化交相融合,形成了独特的婚媒风俗。
一是通过物件“说话”,向媒人表达意见和看法。如媒人第一次进女子家,必带一把遮阳避雨的油纸伞。媒人进门前将伞撑开倒置于门外,进门坐定,向家主人介绍男方情况,回答询问。女方同意说亲,则将伞倒过来顺立于原地;否则不然。媒人回报男方后,第二次到女家,如前置伞。若女方将伞拿入堂屋顺立,则表示所说亲事得到女家各方基本赞成。媒人第三次上门,雨伞一如前述,若女方将伞收入姑娘闺房中顺立,则表示亲事可成。但往往女方家长不会在口头答应,有待媒人多次求说方予应允,以示“好女难求”和对女儿婚姻大事的重视。在梅山,婚姻双方当事人不能打听对方,更不能面对面交流,同时,习俗所至,家长也不便通过别的渠道了解对方的情况。于是,媒人成为双方信息沟通的唯一桥梁。主家为了警示媒人真实传递情况,讲话少带水分,便在自家堂屋的神案上摆放杆秤、镜子和曲尺。杆秤表示主家以秤称米,不愁吃,希望未来的亲家也有好家境。镜子表示主人心如明镜,媒人不要讲假话。木尺表示,媒人应该像尺子丈量布匹一般,衡量双方的条件,以便门当户对,才貌般配。这一风俗,自明初安化黑茶进入“官茶”行列,外出做生意的安化人渐多,从文明富庶的地方带回来,流行至清末。
二是酬谢媒人。迎娶新娘的头天晚上,新郎家要专门摆酒谢媒。媒人由主家辈份最高的长者陪同,坐首席。有礼生司仪,放喜炮,家长敬酒作谢媒辞。酒后,向媒人赠送一双价值不菲的新鞋。从说婚到结婚,男方要向媒人赠送三次礼物:一是订婚媒礼。一般是三至四斤猪肉,另加钱币若干,由男方赠送。二是“传庚”媒礼,男女双方交换生辰年月,相当于订婚,益阳也叫“定婚”。同样要有大致数量猪肉和钱币,另备糖果、糕点和毛巾等物。三是结婚媒礼,这是最为丰厚的一次。猪肉一腿约九斤,雄鸡一只,鲤鱼或草鱼一条,衣料一段,另有毛巾糖果等物及相当于订婚礼金四至五倍的钱币。女方亦送谢礼,猪肉和礼金约为男方的一半,另加衣料、糖果和毛巾等物。
三是“倒媒树”。新婚夫妇生了头胎,尤其是生了男孩后,由小宝宝的父亲带鸡、鱼、肉及糖果等礼物,上媒人家酬谢。媒人亦带礼物参加小宝宝的“三朝宴”。此后,媒人和婚姻当事人不再有人情往来,谓之“倒媒树”。
四是“骂”媒人。由于传统礼教的禁锢,“男不亲求,女不亲许”,男女婚配必经媒人,双方婚前互不了解,造成了很多不幸婚姻。女子控诉婚后不幸,误了终身,不敢怼天怼地怼父母,只能诅咒媒人。有一首骂媒人的歌是这样唱的:“媒婆牙齿两边磨,嘴巴是面烂铜锣。又说男子模样好,又说女子赛嫦娥。说得公鸡能下蛋,说得石头会爬坡,说得我娘心肠软,说得我爹没奈何。你生前害得他人苦,死后定会下油锅。”
作者:曾立人来源:益阳日报编辑:梁慧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