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中教唆蔡九知府谋害宋江的黄文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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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浒传》第四十一回中,黄文炳被宋江一伙捉住,面对恨其入骨宋江的责骂教训,他一不辩解二不求饶,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话,也是他在人世上的最后一句话:“小人已知过失,只求早死!”在之后,任凭晁盖、李逵喝斥、奚落,任凭李逵尖刀剜割,他保持沉默,至死不再言语半句。

从这一点上看,黄文炳算得上一条铮铮铁骨、气节凛然的硬汉,比之梁山泊的某些好汉,都硬气许多。

宋江的那番责骂训斥,其实是在历数黄文炳的既往“罪状”,这些“罪状”之前书中已有详细交代,宋江不过是又重复一遍,概括起来主要是四宗:一是教唆蔡九知府,三回五次地谋害与他无冤无仇的宋江、戴宗。二是交结权势,浸润官长。三是不以他哥哥黄文烨为榜样,多行扶危济困、救贫拔苦的善举。四是嫉贤妒能,欺压良善,被乡人称为“黄蜂刺”。但是,宋江历数的这些罪状成立吗?或者说宋江慷慨激昂、振振有词地指责立得住脚吗?黄文炳临死前说的那句“小人已知过失”指的也是这些吗?这恐怕需要思索一番。

细想一下,宋江所言,并非条条可立,宋江的有些说词更像是胡搅蛮缠,不值一驳。比如,宋江说的第一条“罪状”就值得商榷。按宋江所说,人与人之间是亲是害,要完全取决于两个人之间的恩怨情仇。如果两人间无冤无仇,就是对方犯上作乱、横行霸道你也不能管,更不能告官加害,管了、告了就是做了“毒害的事”。如果按照宋江的这个逻辑去评判是非,那么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武松醉打蒋门神、石秀智杀裴如海、李逵打死殷天锡等,都统统地错了,都该“死了死了地有”。

因为鲁达与镇关西、武松与蒋门神、石秀与裴如海都、李逵与殷天锡,都是“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他们都不该插手,都应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袖手旁观才合理正确。显然,这样的逻辑大家不会认同。

事实上,所谓黄文炳三回五次得教唆蔡九知府谋害宋江是有原因的。首先是宋江在闻名天下的寻阳楼白粉壁上题写反诗在前,题了一首《西江月》还不过瘾,还又题一首《七绝》,还落上名款,明目张胆地实名跟朝廷叫板。

黄文炳向知府检举揭发宋江心怀不轨,表现出的是正义感,是主动担当的主人翁精神,这不是有错,而是有功,应该给予肯定。其次是朝廷有通报命令,说江州一带有作耗之人,要求查找一个“耗国因家木,刀兵点水工”的人,说此人要“纵横三十六,播乱在山东”,查到此人后必须“随即体察剿除”。黄文炳联想到朝廷通令,认定题写反诗的“郓城宋江”就是朝廷要查找剿除的人,他向蔡九知府点破此事也没有什么不对。

黄文炳是饱读圣贤之书的人,自然清楚这件事的是非曲直,因此他死前所说的“过失”应该不包含此事。

宋江列举的第二条“罪状”同样值得商榷。黄文炳是个读书人,在科举取仕的年代,他能坐到通判位上,也是个学霸级的人物。曾获得全国“高考”成绩第二名的大名鼎鼎的苏轼,就任过杭州通判。同样曾高中仁宗天圣八年进士,写出“云破月来花弄影”、“娇柔懒起,帘压卷花影”、“柳径无人,堕风絮无影”诗词名句的张先“张三影”,也任过永兴军通判,可见通判一职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担任的。更难能可贵的是,黄文炳不是一个死读书的书呆子,他称得上精明强干的人才,这一点通过他逐句点评宋江的诗词、准确解读朝廷通报指出作耗之人、识破宋江的装疯卖傻,特别是通过一个“蔡京”的图章,道出“这封书不是真的”一系列精彩描写就可充分说明。

这一点一般人比不了,即黄文炳确有过人之处,如果他品行端正,还真能做个好官。在社会核心价值观是学而优则仕的社会,一个曾经任过通判不知何因去职的精明之人,想通过上层关系引荐出职,再次进入官场,施展人生抱负,这也无可厚非。当然,他如果能保清高,躲在家中等待官府上门三顾茅庐更好,但是让官府上门三顾茅庐恐怕是痴心妄想,异想天开。梁山泊首任寨主王伦也是一个读书人,可是王伦连秀才及第的本事都没有,于是就上山当起了土匪,从这一点上说,王伦还不如黄文炳安分守己。因此宋江罗列的这条罪状,也不能成立,黄文炳自己所说的“过失”也应不在于此。可是,话又说回来,如果黄文炳临死前猛然记起了孔夫子“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的教诲,那么他可能真的后悔不迭,深怪自己为什么放着好端端的日子不过,偏要去趟官场这滩浑水?这样的话,他所说的“过失”会有这一条。

宋江所说的第三条“罪状”也是不通的。黄文炳哥哥黄文烨多行善举,被人称为“黄佛子”,堪称道德楷模,包括黄文炳在内的世人是应向模范看齐,宋江这么说当然没错,但是大家不这样做,或者说做不到黄文烨的样子也说不上是罪。你号召可以,倡导可以,批评可以,但是以没有达到“黄佛子”的标准就定罪,是说不过去的。因此黄文炳说的“过失”同样不在于此。

宋江所说的第四条“罪状”,书中找不到直接证据,因为书中没有正面描写黄文炳嫉贤妒能、欺压良善的情节。但是黄文炳被乡人称为“黄蜂刺”,仅此一句就可以断定黄文炳不是什么好鸟,一定是一个有才无德的心恶之徒,因为“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老百姓的口碑最能说明问题。因此宋江所说的这条罪状无疑是成立的,黄文炳检讨的自己过失也应在此。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黄文炳临死之前幡然醒悟,可惜已经晚了。他自知多行不义必自毙这个天理,因此才“只求早死”。

宋江凌迟黄文炳,出了胸中一口恶气,这其中有强烈的报己私仇的情愫,但是深层的缘由,则在其价值追求。宋江奉行的人生哲学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只要对他自己有好处,没有什么道义不道义可言。他为了自己利益,可以向劫了生辰纲的晁盖一伙通风报信,可以黑白两道通吃,可以逼年轻貌美的扈三娘嫁给一个无耻色鬼,可以借青州慕容知府之手残害秦明一家老少,可以把李应多少年辛苦建成的偌大庄园一把火夷为平地。若说罪状他比黄文炳多得多,若说心狠手辣他比黄文炳也厉害得多,他才是世上更毒的一根“刺”。他指责黄文炳交结权势,浸润官长,自己却一心“望天王降诏早招安,心方足”,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也真是太厚颜无耻。

宋江说他灭掉黄文炳,是为无为军人民拔了这个“刺”,说的冠冕堂皇,其实更像是黑吃黑。正是因为宋江、黄文炳二人追求的价值规则不同,就像两股道上跑的车,走的不是一条路,因此宋江才对黄文炳左一个看不惯,右一个不顺眼,才横加指责,百般挑剔。当然,黄文炳虽说才气过人,但恃强凌弱,为富不仁,欺压百姓,为害乡里,最后落得如此下场也是咎由自取,怪不得别人,正所谓“德不配位,必有灾殃”矣!

黄文炳是《水浒传》中的一个小人物,仅出现在小说的第三十九回至四十一回中,作者用于他的笔墨不多,但堪称精彩。这一段书值得一读,也值得一思。

编辑:李鹏

文源:正观新闻正观号北流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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