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李培乐通讯员周健华买菜“短斤缺两”,中药房称取的中药也会有短斤缺两现象?可令张先生想不通的是,与有关部门投诉后该现象是正常现象,这是为何?近日,济南平阴县市场监管局榆山一所接到一起投诉,张先生反应在县城某药店购买的一味中药10克,与某黄金店称的差距0.74克,表示不满,要求相关单位落实处理,给他一个说法。接到该投诉榆山一所执法人员协同县市场监管局计量所工作人员立即到所投诉的药店进行现场检查并对中药饮片杆秤进行检定。该药店负责人现场提供了称量中药饮片所使用的克杆秤的《计量证书》,该证书显示已与年4月6日经过平阴县计量检定所鉴定,其结论:符合要求;现场计量所工作人员使用检定工具再次对该杆秤进行了现场检定,鉴定结果符合要求。随后执法人员电话告知张先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g中药饮片杆秤首次检定和后续检定的最大允许误差是±0.5e,中药戥称分三个称段:1克-克允许最大误差值是±1克;克-克允许最大误差值是±5克;克-克允许最大误差值是±7.5克。张先生购买的10克中药称重差距0.74克在规定的最大误差值±1克之内,该药店称取的中药饮片没有“短斤缺两”现象,张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