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新闻消息,陕西榆林一对罗姓夫妻蔬菜店里的芹菜被相关部门拿去抽检,一个月以后被认定为“不合格”,仅仅因为卖了五斤芹菜就被罚款六万六…
实在有点骇人听闻,卖五斤芹菜总共都还赚不到六块六呢,人家一罚款居然就是六万六…
有人说了,食品安全大于天,相关部门这是在保障食品安全,没毛病呀…
这话说来分歧就大了。一个卖菜的小店,如果是自己添加了违禁物品,比方非法添加保鲜剂、农药,那倒是也应该从重从严处理。但如果不是卖菜的自己添加,这样对他课以重罚,那就确实处罚过当。
这年头,实体小商贩实在太难了。小餐馆卖个拍黄瓜就被罚款五千块,便利店稍有问题就被罚款好几万,如今又闹出蔬菜店因为五斤芹菜就被罚款六万六…
针对实体小商贩的罚款,一次次刷新我们的认知,这是要人家倾家荡产的节奏。
而在这件事情曝光以后,督查组查阅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年以来食品类行政处罚,发现五十多起处罚中,罚款金额超过五万元的就有21起,而涉案的案值仅有几十或几百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罚款金额的高低,不仅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
动辄开出天价罚金,不仅仅是企图“以罚代管”的懒政行为,如果其中还有各级管理职能部门的利益所在,那就涉嫌违法。
在北京的时候,有位朋友在和平门西河沿那边的一个胡同里开了个小面馆。一天,突然来了一些领导,一通检查,多处不合规,开出了五千块罚单,要求一周内交清罚款。这位朋友当场说,“不用等一周时间了,现在就执行吧,你们看看我这店里什么东西值五千,拿去抵账可以不?如果所有东西都不够,你们还可以把我扣下来…”
一屋子的旧桌子旧椅子破冰箱,确实值不了五千块。人家说了一通硬话,又有人劝他,“你这样抗拒执法,到时候店不让你开了,你损失更大…”
事后这位朋友把那份罚单拿去找媒体曝光,这下子终于有人害怕了,人家上门找他协商,事情不了了之。这位朋友的面馆也不敢继续开了,转让给了别人…
不得不说,自媒体时代没有秘密,媒体的最公正的一杆秤。
如果遇到了类似情况,又没有媒体愿意伸手相助怎么办?
周星驰电影《九品芝麻官》里面有个经典桥段:周星驰扮演的包龙星被九门提督常昆陷害,叔侄二人拿着半块烧饼去求助刑部尚书,哪知道常昆早已买通了刑部尚书,尚书说了一句话,“我当年不就是欠你半块烧饼吗,如今我百倍奉还,给你们一百个…”
把这桥段代入现实中:我不就是卖了五斤芹菜吗?如今我百倍奉还,用五百斤芹菜来抵罚款可以不?
五百斤芹菜抵五斤,这合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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